抱歉我這次有點尖酸 ~
自從在很多年以前知道了大城石澗的「肥x麥」,就好想就郊野塗鴉寫上一篇。
從來,我都不會在網頁內提到「肥x麥」,為的是不想鼓勵塗鴉。我甚至連說出這三個字來也會覺得噁心,「他」,簡直是who-can-not-be-named。可是一直以來,這三個字竟然給山友用作標示位置,更有山友以此為作背景留影,像個景點似的。這樣一來,塗鴉的人說不定會為此沾沾自喜,以為自己塗得好,塗得妙,更獲得大眾的認同,使它成為了地名。這塗鴉或者很有「歷史」,或者深入民心,但說到底,只不過是個不要得的塗鴉。
常見的塗鴉,還有塗漆在地標或標高柱的「xx到此一遊」字句。我很好奇:你說到此一遊,大概就不會再回來。既然這幾個字不是寫給自己看的,那定是寫給別人看的了。但是你到此一遊,又關我甚麼事。
在山野各處留下自己名字或外號的,也有不少。你要為自己所到之處記下足跡,大可自拍留念,幹嗎又要塗鴉留給別人看?又不是發現新大陸,留名想證明些甚麼?做些對社會有貢獻的事,方可留芳百世,否則只能遺臭萬年。
早些年,又有山客在髻山發現好些岩石上被畫上山水畫。塗鴉者或者畫功不賴,致使有人辯稱這是一種藝術創作。可搞藝術也要找個適當的地方呀。試問我可不可以跑進你家,擅自在牆壁上揮上幾筆,畫上一幅驚世傑作?找個適當的方式去發揮你的天份,透個合適的平台來展示你的作品,才能獲得更多人讚賞。
至於近年,在郊野各地也發現不少「CY下台」的字跡,旁邊更加上不少助語詞。可是,他又怎會因為幾個塗鴉而下台(還做足五年)。你要大力宣示你的意向,發洩你的情緒,即管去遊行去示威;又或者乾脆刻在自己額頭上更實際,保証更引人注意。
在適當的地方,作適當的事。請記住,郊野是公共資產,亦同是動物與植物的家園,理應共享共惠共護。郊野塗鴉絕不會因你個人自私的目的而變得更有意義。
請即停止郊野塗鴉!